康宝——消毒柜行业首件“中国驰名商标”

【康宝人报 2008年3月22日讯 记者 温东升】国家商标局商评委最新认定228件驰名商标并在中国工商报及其网站予以公告,“康宝”榜上有名,成为消毒柜行业的首件“中国驰名商标”,也是消毒柜行业目前唯一的中国驰名商标。
1986年,时任顺德县杏坛铁工厂厂长罗小甲(现广东康宝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工友陈孟的建议,结合中国国情,通过一年多的努力,于1987年成功研制出世界上第一台电子消毒碗柜,并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权,康宝商标也于同年获得注册。1988年,康宝牌消毒碗柜正式生产并投入市场,开始了家用电器的一个全新领域——消毒柜产业的征程。在康宝的带动下,通过20年的发展,目前中国消毒柜的生产企业已经发展到数百家,形成了一个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民族产业。
在20年的发展历程中,康宝作为中国乃至世界第一台消毒碗柜的发明者,在开创和引导消毒柜行业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受到了种种侵权行为的侵扰。“康宝”商标屡屡被众多不法厂家侵犯、篡改、滥用,扰乱了整个市场、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同时也使康宝的一系列正当利益受到较大损害。因此,手擎民族产业大旗的康宝公司在20年的发展史,也是一部20年的维权史,在康宝一直重视品牌效应、强化品牌塑造,提升品牌形象,并坚持走品牌兴企的发展路线下,08年,康宝最终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认可,“康宝”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对康宝商标日后的使用和保护都将起到一个积极的作用。
在得知“康宝”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一殊荣后,镇领导、顺德区工商局及杏坛工商局分局的相关领导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向康宝表示祝贺。3月27日,顺德区区领导一行4人莅临康宝参观考察,对康宝获得此次殊荣表示热烈的祝贺。在罗董事长的陪同下,区领导参观了产品展示厅,对康宝消毒柜和“气电双雄”灶具表示了高度的赞赏。在之后的交谈中,罗董事长向各位领导详细介绍了我司商标的发展历程,并讲述了康宝历年来对商标的重视,感叹奋斗20年终于可以创立一个“中国驰名商标”。区领导希望康宝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后,康宝能够积极地运用好“中国驰名商标”这一称号,为顺德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此次,康宝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也是国家工商总局对康宝的产品质量、服务水平、管理经验、营销策略、市场信誉及企业文化的充分肯定。而中国驰名商标的获得也将推动康宝的品牌建设将步入更高的发展阶段,市场和消费者也可通过商标来辨别和认识康宝这个企业和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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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驰名商标是商标领域最高殊荣,其认定主要通过相关公众对注册商标的知晓程度,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商标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等因素来评定。在此次认定的228件驰名商标中,按照商标的种类划分,有商品商标212件,服务商标16件。其中204件商标为中国内地企业所有,3件为香港特别行政区企业所有,3件为台湾地区企业所有,18件为外国企业所有(美国5件、日本3件、法国2件、韩国2件、英国2件、德国1件、芬兰1件、泰国1件、英属维尔京群岛1件)。在全部204件中国内地企业的商标中,涉农商标40件,涉及装备制造行业商标18件。
中国驰名商标(famous trademark of China)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关于《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中第二条明确指出: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驰名商标”来自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在该公约中规定成员国应承担对驰名商标予以大于普通商标的保护。驰名商标只能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非经其认定的,不能称其为“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有相应的法规和规章予以保护,能够有效地禁止他人不正当使用。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三定”方案以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